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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安小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 竞标公告

时间:2023-11-06来源: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者:字体:   默认阅读:5788 次

竞 标    

1、项目概况:

1.1本招标项目齐安小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建设单位为齐安小学,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采用竞标方式选择编制单位。

1.2项目概况:齐安小学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齐安村,项目总建筑面积 30765.3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教学楼、1栋科学教学楼、1栋行政楼、1栋艺体馆、1栋附属用房主体工程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52164.91万元,工程费用约为16982.24万元。

1.3项目名称:齐安小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

2招标内容齐安小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

3、招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地址应在福建省内

3.1.2 具备有效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发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证书》单位等级3星及以上,应提供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官网截图作为佐证;

3.1.3投标人的公司经营年限应在5年以上,经营年限指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1.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工作周期及质量要求:在招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资料后20天内提交满足有关规定及规程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5天内修订完成方案(报批稿), 并于报批稿完成后10天以内取得福州市水利行政部门通过审批的相关批文。水土保持方案应科学、 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该项目的需要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3  工期延误违约: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并提交编制报告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逾期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

3.4  付款方式招标人获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送审稿、报批稿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批批文并经招标人结算审核后,合同费用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一次性以转账的形式支付给中标人。

4、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4.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000元整(¥:贰万伍仟元
    4.2投标报价要求: 
    4.2.1该项目投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000元整(¥:贰万伍仟元整)。本次竞标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费包干,高于或低于投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及市场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4.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总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报告编制费、检测费、现场勘察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评审费、评估费)、专家费、住宿及交通费、保险费、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材料埋设费、检测作业水电费、废弃物清运费、安全措施费、因编制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编制项目相关的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文件领取、文件密封及开评标等

5.1领取竞标文件

凡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不含双休日)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造价合约部领取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逾期不受理。

5.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2.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密封不符合竞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3开标与评标

5.3.1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在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1612开评标室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并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其各自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2  评标委员会共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确认方式:从集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3.3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第一个吹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效投标继续评审。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按比例分次抽取10家入围单位,再从入围单位中抽取一家中标候选人。

5.3.4  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发放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在3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5.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竞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4.4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5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6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10投标文件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4.11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的;

5.4.12未在竞标文件领取时间内至招标人处报名登记的;

5.4.1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1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公告及公示在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z-jf.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

电话:0591-87277022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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