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 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5-09-18来源: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者:字体:大 中 小 默认阅读:15410 次
集团各部室、各分公司、各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26日-9月27日为中秋节放假时间,共2天;10月1日-7日为国庆节放假期间,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集团公务车辆应按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并认真填报节假日公务车辆集中封存停放情况表,并备注每部车辆使用人及联系电话。如有下工地值班车辆应具体写明项目名称、地点,严格按照填写情况执行并上报集团办公室,以备节日期间上级部门检查、核对。确因临时公务急需用车,应向本单位值班领导申请,并填写车辆派车单,提交给当天值班人员备案,并于节后将公务车辆用车情况上报集团,如当天不及时上报,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专此通知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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